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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学生开展“清明”节前安全教育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4-04-03 00:00访问量:

 各系:

“清明”节假将至,为确保学生们能安全过节,文明过节,各系须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包括:

一、离校学生不得将电脑等贵重物品留在宿舍。如果本宿舍学生都要离校,须关好门窗、水电气。不得将衣物晾挂在窗帘横杆上,以免横杆掉落伤人。

二、不得乘坐非法载人车辆,不得未经家长允许不回家到他处游玩。到家后须短信向辅导员报平安。

三、“清明”节随家人扫墓要文明守法,避免因燃放爆竹和其它祭品引发火灾。

四、自愿留校学生要按规定在辅导员和生活老师处登记,并告知家长。留校期间要遵守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外出游玩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自行负责。归寝时间按平常规定执行。

 

                 学生处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