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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四项政策调整

来源:招生政策发布时间:2012-03-15 16:57访问量:

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对加分、志愿结构、艺术单招志愿填报、体尖生认定四项工作进行了调整。
        一、取消两项照顾
1.取消“报考在渝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者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规定。
2. 取消“报考市属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比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11个项目以及2007年和2008年在跆拳道和散打比赛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测试认定者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规定。
        二、志愿结构调整
1.将原“1+2+3”志愿结构模式调整为“1+5”模式。即在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一阶段中,将原“一个一志愿+两个平行的二志愿+三个平行的三志愿”模式调整为“一个一志愿+五个平行的二志愿”模式。明确平行志愿只投档一次,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
2.扩大专科二阶段院校志愿数。在专科二阶段继续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三个扩大到四个。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可再进行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
        三、单独录取艺术院校志愿实行网上填报
        单独录取艺术院校志愿取消原来的手工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设置为一个院校志愿、三个专业志愿。凡是参加了单独录取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者,于2011年6月13-15日,使用考生报名号及文化考试《准考证》上的密码登录重庆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cqksy.cn/)和招考信息网(/)填报。
        四、加强体育尖子生的测试认定
        除对体育尖子录取照顾加分资格和市属体育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认定外,又对报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院校的体育尖子生资格进行统一测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