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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7-04-10 11:25访问量: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1日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要求,服务全市教育工作全局和中心,切实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保障作用。
一、加强督导综合改革
1.贯彻实施《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配合市人大开展《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执法检查,全面推动《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贯彻实施。
2.推动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督促指导区县完成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导责任区和学校督导办公室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区县创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县。
3.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督导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建立健全通报、约谈、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问责。
二、加强督政工作
4.认真准备国家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及其指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
5.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合川区、南川区、潼南区、城口县、奉节县、忠县、丰都县、秀山县、彭水县、石柱县、武隆县、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等14个区县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8个以上的区县通过国家督导认定,全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达到85%以上。对潼南区、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综合督导。对已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区县开展监测复查,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启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区县督导评估试点。
6.持续开展全面改薄专项督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渝府办〔2016〕36号)要求,开展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
7.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专项督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渝府办〔2016〕21号)要求,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专项督导。
8.持续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校园安全、校车安全、校园欺凌治理专项督导,开展春季、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三、加强学校督导评估监测
9.启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规定,开展幼儿园办学行为督导评估试点,逐步形成幼儿园自评、督导机构督导评估、督导信息公开的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
10. 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按照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渝教督函〔2017〕7号)要求,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
11.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按照《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科学和德育两个学科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合实际开展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编制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12.配合开展高等教育评估。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配合开展高职院校专业评估试点、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
四、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13.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成第四届市政府督学聘任工作。加强督学任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等市级培训,加大对区县教育督导培训工作的指导力度,提升督导队伍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探索督学专业化试点。
14.创新教育督导方式。加强与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教育督导研究所的工作联系,为有效开展督导评估监测提供支撑。完成全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互联网、移动通讯、大数据等手段,研发教育督导综合管理和评估监测工具,全面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转变教育督导的方式方法。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党组织,为全市教育督导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6.加强督学作风建设。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意识,深入一线,深入学校,听真话,查实情。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持依法督导和廉洁督导,树立督学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