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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6-05-05 11:41访问量:

各相关处、系: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的通知》安排,现将我院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学校自评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估对象
   二、统筹部门
评建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一)相关系在2016510日前将填报的《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专业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和《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务处。
(二)相关系在201651616:00前将信息采集表、自评表、佐证材料(按《重庆市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佐证材料参考目录》要求完整收集整理)定稿纸质版各一套经系主任签字、盖系公章后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在201652017:00前将四个专业三大类材料统一按要求上传至高职教育专业信息管理与评估平台
四、任务分解
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系,按需求提供材料。
(二)相关系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高质量完成三大类材料。
(三)相关单位要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实行系主任负责制。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201653
 

(联系人:王轶       电话:136505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