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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6-04-29 10:09访问量:


各部门:
为做好“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稳定事故、案件(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重点安全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各系、学生处、学生科要组织学生,集中开展以防溺水、防汛、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诈骗等为主要内容的假期安全教育,着力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加强校区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强化“五一”期间校园巡防工作,检查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充分发挥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切实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三)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对于返家的学生,辅导员要加强与学生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动向;对于留校住宿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并指派专人进行管理。
(四)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后勤物管处、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工地火灾事故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安全管理,扎实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
(一)部门自查。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积极向相关部门汇报,按期完成整改。
(二)领导带队综合检查。学院于4月28、29日,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安排见附件),由学校领导带队,各部门参与,深入到一线,对每一处重点部位、每一个重点环节认真细致排查。
(三)排查重点:
1.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到位并完好有效;
2.校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专项排查;
3.学校校舍、教学设备、体育设施、特殊设备、学生宿舍、食堂等部位的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
4.教练车辆、公务车应急逃生装置和标志、电源线路、CNG系统、车载消防器材的检查。
5.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检查。
三、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通畅
各值班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做到信息通畅,反应迅速。
 
 
附件:安全稳定隐患综合排查安排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安全稳定隐患综合排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2016年4月28日9:00(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4月29日9:00(双福校区)。
  • 检查人员名单
(一)第一小组
检查时间:4月28日9:00
带队领导:先白萍、邱发胜
成员: 刘大林、彭建捷、杨华、李胜、李智勇、各训练场场长
检查地点: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 (红旗河沟等训练场)
(二)第二小组
检查时间:4月29日9:00
带队领导:彭超、李海峰、邱发胜
成员:唐春林、刘大林、刘杰、刘妮娅
检查地点:高职校区 (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实训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图书室、配电房等)
(三)第三小组
检查时间:4月29日9:00
带队领导:李灿、先白萍、刘畅
成员:钟晓芬、陶怀成、田跃红、王鹏、杨华
检查地点:中职校区 (综合楼、学生公寓、实训室、室内活动室、配电房、训练场和考场等)
三、具体要求:
(一)请参加隐患排查的各位同志高度重视,准时参加。请参加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的于4月28日9:00在红旗河沟训练场集合。参加检查的同志于4月29日9:00在高职教学楼前、中职校区综合楼一楼中厅集合。
(二)参加检查的同志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学院安全隐患排查表。